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fā)〔2017〕35號)、《關于做好2017年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fā)〔2017〕37號)、《關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晉人社廳發(fā)〔2018〕55號)和中共忻州市委組織部、忻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發(fā)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意見的通知》(忻人社函〔2017〕58號)等有關文件精神,根據招聘計劃和招聘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擬為定襄縣部分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9名,F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凑展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二、招聘單位性質、名額及崗位
1.定襄縣救助基金管理中心為全額事業(yè)單位,主管部門是定襄縣財政局。招聘名額共5名。
2.定襄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為全額事業(yè)單位,主管部門是定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名額共4名。
具體單位、招聘名額、崗位、資格條件等見附件1《定襄縣2018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三、發(fā)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過定襄縣人民政府網、忻州市人事考試網發(fā)布。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有強烈的責任感和敬業(yè)精神;
4.具有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3年11月22日至2000年11月22日期間出生)。
2.學歷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具體詳見附件1《定襄縣2018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3.專業(yè)要求:各崗位專業(yè)要求詳見附件1《定襄縣2018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本次報考專業(yè)參考目錄為附件4《2018年山西省公務員報考專業(yè)分類指導目錄》。
4.根據有關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設“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胺⻊栈鶎禹椖俊睂iT崗位的招聘對象為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2018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員,以及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8年服務滿兩年)現仍在職的人員。
征集地為定襄縣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特崗農技人員,在職的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且任現職滿3年、考核合格的人員。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于做好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勞動合同期滿高校畢業(yè)生有關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fā)〔2017〕6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yè)生的意見》(晉政辦發(fā)〔2014〕42號)文件精神,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到2018年底前勞動合同期滿的人員,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可按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晉辦發(fā)〔2017〕62號《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到基層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被定向錄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錄(聘用)優(yōu)惠政策”。
根據《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山西省財政廳辦公室關于轉發(f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年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晉人社辦發(fā)〔2018〕5號)文件第二款第一項規(guī)定:“‘三支一扶’計劃人員服務期滿后,經考核在原服務單位占編就業(yè)的,不算作‘被定向錄取(聘用)’”。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人員,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聘用到事業(yè)單位試用期不滿的人員,在校學生,現役軍人不得報考。
現在校就讀的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報考后、聘用之前已錄用為試用期內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聘用為試用期內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以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有關規(guī)定,拒服兵役的不予聘用。
以上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規(guī)定外均以公告發(fā)布之日為截止日期。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同時進行現場照相和資格審查。
報名分兩個階段按以下程序進行:
第一階段為“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報名階段:
報名時間:2018年12月3日-2018年12月5日。
第二階段為其他崗位報名階段:
報名時間:2018年12月10日-2018年12月12日。
兩階段具體報名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報名地點:定襄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縣委、政府大院10號樓東小院)。
第一階段“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報名結束后,若出現報名人數少于崗位招聘名額1:3,將空余的招聘崗位或名額劃歸為原招聘單位、資格條件相同的非服務基層項目崗位。劃歸的崗位和名額,于2018年12月6日在定襄縣人民政府網發(fā)布公告后,開始第二階段報名。第二階段報名結束,若出現報名人數少于招聘名額1:3的崗位,核減(取消)招聘崗位或名額。
因不達開考比例,崗位被核減、取消,報考人員在兩個階段報名結束后,于2018年12月14日12:00前在原報名地點進行改報,未改報者按原繳費渠道退費。
報名全部結束,若出現崗位報名人數少于招聘名額1:3,核減、取消招聘崗位名額情況,開考前在定襄縣人民政府網公告。
(一)提交報名申請
1.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間內登錄定襄縣人民政府網,下載《定襄縣2018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還需下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
2.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所學專業(yè)必須符合所報崗位對專業(yè)的要求)進行報名。報名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報名信息和材料(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yè)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yè)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yè)一致)。凡因信息填報不全不實而出現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3.報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下載、填寫、打印并貼好照片的《定襄縣2018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兩份;
②身份證及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查不到學歷的需到省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中心出具學歷學位查詢報告)等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③二寸近期紅底同版免冠照3張(報名表2張,制作準考證1張,需背面標注姓名及報考崗位代碼);
④已就業(yè)的須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定向委培生須提供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⑤山西省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登錄定襄縣人民政府網,下載打印填寫并貼好照片《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縣(市、區(qū))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其中︰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原簽約學校所在的縣(市、區(qū))教育局審核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務證書的由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和2010年以前參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征集地為定襄縣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農業(yè)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由服務地縣(市、區(qū))農委、人社局、市級農委審核蓋章;在職的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由鄉(xiāng)鎮(zhèn)(街道)和縣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已取得合格證書的,可攜帶合格證書進行審查。
政府購買服務基層崗位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提供本人《政府購買服務勞動合同》原件、期滿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考核合格證書》;因特殊原因延期至2018年底前勞動合同期滿且現仍在職人員須提供本人《政府購買服務勞動合同》原件、服務地勞動就業(yè)局出具的在職證明,連續(xù)兩年的年度考核表原件和復印件。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該報名人員報考的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fā)現弄虛作假,取消其資格。
(二)現場繳費、照相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現場照相并繳納兩個科目筆試費100元。
(三)準考證領取
2018年12月26日至27日下午18:00前,考生憑本人身份
證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過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考生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考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都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
(四)減免考務費用
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政策。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報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貧困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考生于2018年12月15日前到定襄縣人社局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xù)。
六、筆試
筆試委托異地考試機構承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時間120分鐘。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筆試內容:會計崗位為公共基礎知識占30%、會計專業(yè)知識占70%;其它崗位為公共基礎知識占30%、職業(yè)能力測試占70%。
筆試時間、地點及成績查詢時間見《筆試準考證》。
七、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招聘名額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可共同列入面試人員名單,不達1︰3比例的崗位,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名單確定后,面試前由招聘領導組辦公室根據招聘實施方案擬定面試方案,報市人社局備案后組織實施。
面試總分100分。面試成績占總成績40%。
面試內容為綜合素質測評,面試用時8分鐘。
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地點等見定襄縣人民政府網,請考生注意查詢,不再另行通知。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面試成績當日在考點和定襄縣人民政府網公示。
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序。
考生總成績須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八、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崗位招聘名額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到指定綜合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yī)院復檢,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資格。
考察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已就業(yè)的畢業(yè)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yè)的應聘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qū)、村(居)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招聘單位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yè)學校、派出所、社區(qū)、村(居)委會進行實地調查,并對報考者提供的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材料進行復審和審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資格。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及考察的,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考察不合格和本人申請自動放棄而出現崗位空缺名額不遞補。
九、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情況,由招聘領導組辦公室審核同意后,對擬聘用人員在定襄縣人民政府網發(fā)布公告,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和方式按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山西省人社廳《關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工作問題的通知》晉人社廳發(fā)〔2018〕55號文件要求進行。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員填寫《山西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一式四份,報定襄縣人社局審核蓋章,經招聘領導組同意,報縣政府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xù)。所聘人員實行聘用制,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聘用手續(xù)。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合同書。對進入考察及其以后環(huán)節(jié)或在試用期內提出放棄的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擬聘用人員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必須由本人自行與原單位按相關規(guī)定解除,否則不予聘用。
被聘用的工作人員必須在招聘單位服務滿5年,違約者需支付10萬元違約金,違約金上繳縣財政。
十、監(jiān)督檢查
本次招聘筆試、面試、體檢等環(huán)節(jié),由定襄縣紀委監(jiān)委全程監(jiān)督,并設立舉報電話向社會公布,對群眾的檢舉、申訴和控告,認真核查,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招聘紀律的行為嚴肅查處。
公告中公示的咨詢監(jiān)督電話,在工作期間內要安排專人值班,保證考生能夠及時就有關問題得到咨詢和解答。
咨詢監(jiān)督電話:定襄縣人社局 0350-8799315
0350-6022442
定襄縣財政局 0350-6038608
以上電話值守時間為招聘期間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特別提示: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面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事業(yè)單位招聘培訓輔導班和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特別提醒:請報考者合理安排自己的報名時間,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一天報名,避免因人員集中而影響報名。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縣公開招聘領導組研究決定。
本方案由縣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1.《定襄縣2018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doc
2.《定襄縣2018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xls
3.《服務基層人員審核表》.xls
4.《2018年山西省公務員報考專業(yè)設置分類指導目錄》.doc
定襄縣2018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組辦公室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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