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太原市公安局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公告
為滿足太原市公安局人員補充的需要,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將組織實施太原市公安局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人民警察)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1982年8月 28日至1995年8月28日期間出生),特警職位年齡要求為25周歲以下(即1987年8月28日至1995年8月28日期間出生);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77年8月28日后出生);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其中,國家統(tǒng)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3年應屆畢業(yè)生的畢業(yè)證書及相關證書須在2013年9月1日前取得,其他報考者的畢業(yè)證書須在2013年8月28日前取得。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學歷是指符合職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非普通高等院校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畢業(yè)生; (7)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的招錄對象,為參加山西省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到2013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以及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 到2013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含到2013年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現仍在職的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機關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和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其中,現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非2013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4)曾參加過“法輪功”等邪教組織或帶有黑社會性質組織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7)其他不符合錄用人民警察條件的。 報考者在報名后、錄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或試用期內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錄用。 以上辭退、現役、試用期、戶籍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規(guī)定外均以2013年8月28日為截止日期。 二、報名辦法 (一)報考職位查詢 本次太原市公安局公務員招考計劃錄用150人,具體招考職位、人數、資格條件等,報考人員可于2013年8月27日后通過以下網站查詢: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 山西省公務員局網 山西人事考試網 對太原市公安局招考計劃職位表中的專業(yè)、學歷、資格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與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太原市公務員管理局、太原市公安局聯系,有關咨詢電話可以通過上述網站查詢。 (二)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址為: 山西人事考試網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名申請及材料 報考人員可在2013年8月28日9:00至2013年9月1日18:00登錄山西人事考試網,提交報名申請,填寫《報名登記表》。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且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其中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yè)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yè)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yè)一致)。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報考人員請于2013年8月28日至2013年9月2日在提交報考申請1個工作日后,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2013年9月1日18:00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 2013年9月1日18:00至9月2日18:00,報考申請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 本次考試要求報考人數達到招錄人數的3倍以上,達不到的要減少招錄名額,使報考人數與擬招錄人數達到3:1,如招錄名額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3:1的,則取消該職位考試。考生報考職位被取消的,可改報其他職位,改報時間:2013年9月5日14:00至18:00。考生可登錄原報名網站進行職位改報。改報職位資格審查時間:2013年9月5日14:00至9月6日9:00。資格審查結果可于2013年9月6日9:00至12:00查詢。考生報考職位被取消的,未改報其他職位或改報其他職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費將通過原報名渠道全額退付報名費。 3.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按網上提示的繳費辦法于2013年9月3日18:00前進行網上繳費。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三)下載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并按規(guī)定繳納費用的考生,可于2013年9月18日—9月20日登錄山西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考生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考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均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 準考證打印時,如遇問題請與山西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解決。具體咨詢電話可通過山西人事考試網查詢。 (四)減免考務費用 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政策。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報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在9月3日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xù)。 三、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一)筆試 1.筆試科目和內容 筆試科目為《申論》和《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兩科。 《申論》全部為主觀性試題,考試時限為150分鐘!缎姓殬I(yè)能力測驗》全部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20分鐘。 考試范圍參照《2013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執(zhí)行。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定于2013年9月21日進行,筆試考場設在省城太原。 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筆試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3.分數線確定 筆試結束后,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根據筆試成績情況研究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 4.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線可登錄山西人事考試網查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體能測評、資格復審和面試 1.體能測評 按照有關規(guī)定,報考公安機關的需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工作安排在面試資格復審前進行。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資格復審。參加體能測評的人選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的5倍確定,筆試合格人數不足的按實有達線人數確定。 2.資格復審。面試前,將按規(guī)定對進入面試范圍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從體能測評合格人選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若體能測評合格人數與計劃招錄人數未達到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資格復審時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學歷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已就業(yè)的人員,還應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報考定向招錄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須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其中:大學生村干部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或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負責資格審查的機關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考生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資格復審開始前,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從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依次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選。資格復審開始后,按資格復審合格的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再遞補。 3.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按照職位計劃錄用人數,以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以后各環(huán)節(jié)人選,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如出現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錄人數而形不成競爭的,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 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若2名以上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確定;如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仍相同,由公務員主管部門加試一場面試,考生的成績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執(zhí)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同時還應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體檢應在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報考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復審。 五、審批錄用 按照有關規(guī)定,從考察合格人員中提出擬錄用人選,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審定,在山西人事考試網上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考生應做到誠信報考。對進入考察及其以后環(huán)節(jié)放棄的,以及接到錄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報到的,取消其相應的資格,并在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擬錄用人員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必須由本人自行與原單位按相關規(guī)定解除。否則,不予錄用。 本公告由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公務員培訓輔導班和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聯系電話: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0351—3083737 省人事考試中心 0351—7331654 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51—2020088 太原市公安局 0351—6570087 |